容桂人大

容桂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制度

  一、每个月应安排相对固定的日期和时间组织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

  二、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负责制定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轮值表,每次安排若干名人大代表在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轮值接待选民群众。

  三、每次代表轮值、工作人员要提前3天通知代表,并告知街道内选民群众,公布接待时间、地点和接待代表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方便选民群众来访。

  四、代表要增强群众意识和履职责任感,服从安排,依时参加轮值接待选民群众工作,认真听取选民群众意见,热情有礼,做好记录。对选民群众反映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要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

  五、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要及时将代表接待选民群众的情况按一事一件的原则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将办理情况向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反馈。

  六、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不定期对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和人大街道工委组织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